2021年黑龙江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第一批”公告(81人)

时间:2021-04-16 阅读:322 黑河 高中

为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 和《黑河边境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实施办法》(黑市人领发〔2020〕1号),结合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与需求教师实际,计划为黑河市教育局直属9个事业单位引进81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第一批”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河简介

黑河市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总面积6.87万平方公里,人口158.1万,辖北安、嫩江、五大连池、逊克、孙吴、爱辉区“三市两县一区”,代管五大连池风景区。

黑河区位独特,与俄远东第三大城市—阿穆尔州首府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黑龙江相望,最近处仅640米左右,是中俄边境线上唯一一对地级对应城市,被誉为“中俄双子城”。

当前,黑河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特别是随着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获批,黑龙江公路大桥、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跨江空中索道陆续建成投入使用,跨境基础设施将实现水陆空全方位联通,黑河作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重要节点,将打造成黑龙江省向北开发开放的重要经济增长极、“一带一路”对俄开放合作高地,努力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引进单位简介

省重点示范性高中:

黑河市第一中学、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第一中学均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

普通高中: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

黑河市第三中学、黑河市第四中学均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初中学历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发展。

黑河小学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小学阶段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发展。

黑河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对智障、听力、语言残疾等学生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康复训练。

三、引进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引进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教师81名,具体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学历要求

省重点示范性高中: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各省会城市师范类院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本科一批,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学历在本科一批的研究生、博士生、近两年参加过“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考试未被录取的毕业生(总成绩需在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

普通高中:

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学历在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义务教育学校:

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学历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3年4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因新冠肺炎疫情推迟考试时间的可以参加应聘,如应聘成功,在一年试用期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取消聘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内或国(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在黑河市委组织部黑河先锋网(***Home/Index)、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育局专栏(***egovtree/1001/egovinfodeptsubcattree/jyj$jyj$/***)和高等院校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1.现场报名

本次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联系电话:于老师19104569965、彭老师13604560104。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报名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名册(需体现本人录取批次及录取专业,并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生如还未领取毕业证的需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的意见),参加过“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考试成绩单(需体现本人报考学校名称、考试成绩及该校最终录取分数线)。

2.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

现场审查与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准许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采取说课和专业素质答辩方式进行,对于引进同一学校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20人时增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100分)

符合参加面试的考生将于4月18日下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进行面试。

考生按报考学科所在组别及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参加面试。面试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内容为两项,分别是说课和专业素质答辩,满分100分。

(1)说课(80分)

考生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点。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抽取测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在考试规定集合时间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考生按照组别及抽签顺序参加说课,未参加说课的考生按顺序在候考室准备。

说课内容为各学段现行使用教材。考生备课15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考生说课结束后,考官严格按照说课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考生分数计算方法为:去掉考官中1个最高分、去掉考官中1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即得出该考生的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纪检人员确认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宣读分数,最后由考生、主考官在考生成绩表中签字。

(2)专业素质答辩(20分)

说课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官严格按照答辩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计分方法与说课计分方式相同,经纪检人员确认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宣读分数,最后由考生、主考官在答辩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按照说课和答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核准总成绩后再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优先聘用说课成绩较高者。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体检人选。

(三)调剂

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进行调剂,调剂对象为符合岗位学科要求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调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个人意愿进行。

(四)体检

根据面试与调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统一进行体检,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将通过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表现。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的,不作为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和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调剂、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委组织部黑河先锋网、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育局专栏和高等院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安排到岗工作,不能如期取得以上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并参照《黑河市直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中的待遇保障执行。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6-8206616

黑河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黑河教师招聘网

附件:

附件1: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报名承诺书.docx

附件4: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考生面试纪律.doc

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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